少年闰土 发表于 2012-6-12 22:47 
孙律师,我是外行,我想问,申诉和抗诉是否为同一回事?
申诉,是指案件的当事人对已经生效的的法律文书认为不妥(或者说是错误),向人民法院或者人民检察院提出要求依法处理,予以纠正的行为。
非诉讼上的申诉,是指当事人因合法权益受到行政部门的处理、处罚或纪律处分,而向该部门或其上级机关提出要求重新处理,予以纠正的行为。
申诉的条件:
当事人的申请符合下列情况之一的,人民法院应当再审:
(一)有新的证据,足以推翻原判决、裁定的;
(二)原判决、裁定认定的基本事实缺乏证据证明的;
(三)原判决、裁定认定事实的主要证据是伪造的;
(四)原判决、裁定认定事实的主要证据未经质证的;
(五)对审理案件需要的证据,当事人因客观原因不能自行收集,书面申请人民法院调查收集,人民法院未调查收集的;
(六)原判决、裁定适用法律确有错误的;
(七)违反法律规定,管辖错误的;
(八)审判组织的组成不合法或者依法应当回避的审判人员没有回避的;
(九)无诉讼行为能力人未经法定代理人代为诉讼或者应当参加诉讼的当事人,因不能归责于本人或者其诉讼代理人的事由,未参加诉讼的;
(十)违反法律规定,剥夺当事人辩论权利的;
(十一)未经传票传唤,缺席判决的;
(十二)原判决、裁定遗漏或者超出诉讼请求的;
(十三)据以作出原判决、裁定的法律文书被撤销或者变更的。
当事人申请再审,应当在判决、裁定发生法律效力后二年内提出;二年后据以作出原判决、裁定的法律文书被撤销或者变更,以及发现审判人员在审理该案件时有贪污受贿,徇私舞弊,枉法裁判行为的,自知道或者应当知道之日起三个月内提出。
抗诉是指人民检察院对人民法院作出的判决、裁定,认为确有错误时,依法向人民法院提出重新审理要求的诉讼活动。在我国,抗诉是法律授予人民检察院代表国家行使的一项法律监督权。
抗诉的条件:
(一).由有抗诉权的人民检察院提出
(二).只有出现法定情况,人民检察院才能提出抗诉
1.原判决,裁定认定事实的主要证据不足的
2.原判决,裁定适用法律确有错误的
3.人民法院违反法定程序,可能影响案件正确判决,裁定的
4.审判人员在审理案件时有贪污受贿,徇私舞弊,枉法裁判行为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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