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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3-1-7 22:5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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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来自广东
老城河口 发表于 2013-1-7 22:34 
请问:1、就算根据“谁投资谁受益”的原则,谁同意这些产权归国家的人防车位交给开发商处置的?国家吗?人 ...
那条物权法已经说明了是国家允许了,还用问?分摊面积问题,你买楼的时候有没有积极翻看过售楼部挂在墙上的关于建筑面积计算的相关文件呢?我就看过了,好好看看吧,里边有很多东西要你学的!至于财务报表你可以直接向物业公司索取,至于得到国家允许收益的东西,难道需要经过业主同意吗?楼主,不是说行内规则问题,是法律是这样,人家可是衣足了法律办事,你拿他有办法吗?或者去钻研一下他收的60元管理费是否得到物价局认可还更有价值,因为一般来说车位只是20-30元一个月管理费而已,我觉得他收60有点过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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