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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4-7-7 13:5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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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来自广东
黄毓民话斋,我既行为,不能叫不文明!正确的应该叫做,主观地表达事实!其意思就是,我讲既野虽然难听,但我讲既是事实!既然是事实,点解要限制我既说话方式呢?我觉得,如果尼个“事实”体现出了不公平(例如是禁摩),甘我点解仲要甘客气呢?当然,都地所有人,都有不同既表达方式,可以是温柔的,可以是中立的,可以是中肯的,都应该可以是暴力的!因为而家社会有言论自由了!记住,言论自由,不代表煽动!言论自由是充分给与我地每一位市民的权利!所以,适当的语言暴力,我觉得是可以,但希望尼D语言暴力,只能够用系”主观地表达事实“上,而不是滥用!滥用就是见人就闹,主观地表达事实,就是尼个已经是事实,只是表达粗鲁D姐!问题唔大!我记得,我啊爷以前文化大革命既时候,就因为讲岩左一样野,就比阿毛捉去下乡耕田了!距只讲左一句好不粗俗,而且很正确的事情,原话是”芽菜不需要太阳都可以生长“,就比人捉左了!至于点解,我估计好多人都知道了!所以,我觉得,言论自由是好重要,我地要分清楚言论自由,同语言暴力!我觉得果位兄台其实讲得几岩,政府的确出台好多无脑制度,其实对于我地来讲,的确是几无脑,因为5符合民生原则,但对于政府自己,其实几有脑,因为方便谋取利益!我地都是站系民生角度,所以,我觉得政府尼D行为,的确毫无大脑!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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