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楼主 |
发表于 2013-6-17 12:3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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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来自广东
GDSSYU 发表于 2013-6-16 07:43 
小区成立业委会,是业自己的事,老是把政府挂在嘴边,自己管不了自己的事,只会给别人嘲笑,这才是第一大奇 ...
小区业委会的成立,不仅仅是业主的事情。和整个小区各方管理都相关,更合有关职能部门密切相关。按照现行规章制度、《物业管理条例》,即使小区业委会未成立,或者小区成员并无此意向和行动,有关部门也有责任促使其成立的。
业主管不了小区内的事情,并没有您所说的如此贻笑大方的事情了。切莫先入为主,断章取义啊!就算是您要取笑,大笑,耻笑,也罢了,我们理解,您的回复也是对我们的一种无形的支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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